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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關于申報省高教學會第二十一次優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獎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5-04-07 點擊次數:951

學校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校廣大教職員工在高教理論研究與教育教學實踐研究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推動我校教育教學的改革與發展,按照省高教學會“關于開展第二十一次優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評獎活動的通知”精神,現開展評獎申報工作。

一、評選範圍

1.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教育科研成果,以及雖未公開發表但已被決策機構或實際部門采納并取得明顯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的應用研究成果等。

2.論文、報告及著作類參評成果必須是教育研究類,學科專業類成果不在評選範圍内。

3.參評教材應由出版社公開出版,并被學校采用。

4.本屆評選申報成果的參考時限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評選類别及需提供的作證材料

1.國内外公開發表的高教研究學術論文;國内外各種學術研讨會上提交的高教科研論文(須有參會證明)。需提交被引用、轉載等相關目錄及文章。

2.出版的高教研究專、編、譯著等(系列叢書以獨立的分冊申報參評)。需提交采用、批示、再版、書評等。

3.出版的教材。需提交采用證明和學科專家評語。

4.研究報告或調研報告。需提交相關單位采用、批示等證明,課題相關研究報告需提交課題任務下達書或結題報告書。(課題相關的研究報告,無論是調研報告還是結題研究報告,都必須是已經結題的課題。尚未結題的課題相關的任何報告都不在參評範圍。)

三、評選标準

1.成果要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觀點鮮明,文字流暢,說理透徹,結構嚴謹;成果要有創新。

2.論文字數一般在3 000字以上;研究報告字數在1萬字以上,署名應與課題結題證書課題組成員一緻,成員變更要有相應的批件。

四、評選說明

1.每人限報一項成果(以第一作者為主)。需提交成果申報表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原件評獎後返回申報者。各類成果的佐證材料均提交複印件(原件由學院審驗,複印件保證與原件一緻,由審驗人在複印件上簽字、加蓋學院公章)。

2.合著成果以主編或第一作者申報,以其他作者申報須有主編或第一作者授權證明,章節作者不得申報。成果申報表中的作者姓名和順序必須與成果原件一緻。

3.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譯稿一份。

五、報送要求

1.申報者報至學院,由學院統一上報到高教研究所,報送時要附科研成果彙總表(按論文、研究報告、著作教材分三類分别彙總、排序!)(成果名稱、作者姓名、順序必須與成果一緻)紙質版一份,及彙總表與申請表電子版,電子版直接發至郵箱(hlggjs@163.com)。

2.評審費用:參照省社科聯評獎辦法,專、編、譯著,教材及研究報告等成果,每項收評審費70元;學術論文,每項評審費50元。

3.上報時間:2015年4月10日(周五)——4月13日(周一)。 各學院将材料上報到高教研究所後,高教所将組織專家評審,評審後上報省高教學會。

4.聯系方式: 聯系人 盧江 代德偉

電話:86390312 86390805

地址:新教學主樓E20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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